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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市:违规垫资 拖欠4亿 红头文件 形同废纸

更新时间:2021-08-29 15:31 来源:BT科技网 编辑:清扬

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河南省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邓州市被确定“百县通村入组”其中之一县市,并专门下发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邓州市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邓政(2020)29号

根据以上文件要求,邓州市政府在修路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贸然开工并成立指挥部督察指令必须2020年前完工,一百多个工程队2千多农民工冒风雪严寒日夜施工。到2020年底工程全部完工。“邓政(2020)29号”政府文件第五条第(六)项规定承诺:2020年拨付50%,2021年拨付30%,2022年拨付20%。

邓州市该项工程总工程量近五亿,但2020年拨付却只有10%即5千万,远远低于50%的规定,拖欠工程队工程款4个多亿。现在快到2021年底了剩余90%的工程款还没有着落,大部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当时工程队相信政府的文件承诺才垫资修路,没想到被政府用行政手段套路。大量拖欠工程款,付款遥遥无期,使施工队陷入绝境、怨声载道。

2019年7月国务院施行的《政府投资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如果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的,将对其追究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60天,逾期需支付1.5倍利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我们认为邓州市政府作为县一级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行政,主导社会诚信、彰显政府公信。政府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失信于民。损害了邓州市政府的公信力,损害了邓州市的营商环境。